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校园网网站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规范校内网站域名的申请与使用,促进学校信息化工作健康发展,发挥现有网络效益,实现信息资源交流与共享,更好地为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保障校园网络信息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武汉工程大学校园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校园网网站是指依托校园网,向校内外用户发布信息,提供信息查询、下载、上传服务的网站。校园网网站分为校级网站和二级网站。校级网站是指武汉工程大学主页网站,二级网站包括学院(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信息管理与发布网站以及学校的各种专题性、学术性等网站。
第二章 校园网网站管理
第三条校园网网站建设与管理,由校数字化建设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办公室综合协调,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和服务,各部门分工建设与管理,各部门相互协助,共建共管。
第四条校内各独立建制的职能部门、学院、教学辅助单位、科研单位和群团组织等都应建设本单位部门网站,凡单位网站经校园网络IP地址链接的一律须使用以我校域名(wit.edu.cn)为后缀的二级域名。
第五条校园网各网站必须指定网站负责人。网站系统负责人由本单位(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全面负责本单位网站建设、网站内容发布,并指定网站信息员和运行维护员负责网站日常运行维护。如有人员变动请按本办法第二十九条执行。
第六条网站信息员应具备良好政治思想觉悟和保密意识。熟悉学校的管理制度和本单位(部门)的各项业务。主要职责是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等信息内容的加工和处理。
第七条网站维护员应具备良好政治觉悟和保密意识。具备计算机技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与系统相关的业务知识。主要职责是负责网站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八条校园网各网站确保上网信息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损害学校权益。学校信息和数据上网前由学校办公室审核。
第九条校内各网站建设和管理应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谁办网谁管网”的原则定期检查、清理废弃域名及无效链接,防止盗链,严禁将校内IP地址租借给校外人员使用。凡使用校园网络资源的校内网站域名必须在学校网络信息中心登记备案,网站接入校园网按本办法第二十六条执行。
第十条为了便于校内信息整合以及信息安全管理,校园网各网站须经学校网络信息中心技术检测和备案。对于不符合技术标准和存在信息安全隐患的部门主页或网站,网络信息中心有权先行断链或隔离。
第十一条未经学校批准,校属各单位(部门)或任何个人在校园网上不得开设以经营为目的的网站。
第十二条任何未经批准开放的网站,一经发现,将封闭网站,并追究有关单位责任和领导的责任。
第三章 校园网主页
第十三条学校办公室、宣传部负责审核和监督学校各部门在网上的各种信息内容建设,组织开展校园网主页各板块、栏目的审定和信息内容的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网络信息中心是校园网主页建设的技术支撑部门。负责校园网主页总体框架设计和技术支撑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主页信息安全和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各职能部门、院(部)是校园网主页信息和内容的具体建设部门,需要指定一名领导分管与本单位相关的校园网主页信息和服务内容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校园网主页板块、栏目职责分工
学校办公室:学校概况,校长信箱,办公系统,信息查询,校友会等栏目及主页各级链接审定。
宣传部:工大新闻,通知公告。
组织人事部:组织机构,师资队伍。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校园文化,工大时空,网上查询。
教务处、研究生处:人才培养,招生就业,教学资源,学科建设,网上查询等。
科技处:科学研究等。
外事处:对外交流;英文版等。
纪委监察审计处、校工会:监督投诉,校务公开等。
保卫处:应急预案。
图书馆:图书文献。
计财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物资供应中心:项目信息,网上查询。
网络信息中心:校级专题网站建设和主页网站安全稳定运行和信息内容的上传。
第四章 校园网二级网站
第十七条各二级网站建设由各单位(部门)负责建设,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整合。
第十八条二级网站板块、栏目和链接的基本要求
(1)必须有与校园网主页的链接,链接位置要醒目;
(2)必须有单位(部门)、学院概况、组织机构,领导信箱、政务、校务公开、办事流程、应急预案,监督投诉,网上咨询等。
第十九条建立二级网站的接入校园网按本办法第二十八条执行。
第二十条二级网站原则上不得租用或使用院校外服务器,有特殊情况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原因,并上报学校审批。
第二十一条校内各部门网站已有的服务器原则上应托管到学校网络信息中心机房统一管理,校内各部门网站的服务器原则上由网络信息中心统一规划、采购、分配和管理。学校网络信息中心统一提供不停电电源、空调、网络接入、入侵检测、病毒防范、网络监控、容灾备份存储和网络技术安全防范等服务。经学校批准可以由部门自行管理的服务器除外。
第二十二条各二级网站由各单位(部门)负责各网站的安全稳定运行和信息内容的上传。确保上网信息内容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损害武汉工程大学权益。
第二十三条每个单位可为主页申请一个形如X.wit.edu.cn的二级域名。二级域名原则上以本单位名称的拼音缩写命名,名称如有重复,由网络信息中心与单位协商另行命名。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申请的二级域名只能本单位(部门)使用,不得租借给其他单位(部门)或个人使用。域名申请成功后,各单位需对自己域名下的子域以及链接内容负责。单位撤销的,由网络信息中心根据学校的通知收回该单位的二级域名。校内二级域名的申请成功或注销成功的都需在网络信息中心备案。
第二十五条二级网站原则上不得开办BBS电子公告服务及聊天栏目,确因工作需要拟开办此类服务的,须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向学校宣传部办理专项申请和审批手续。
第五章 校园网网站运行
第二十六条网站系统入网、更新与改版申办工作流程
(一)申请单位填写《武汉工程大学网站入网申请表(附件1),《武汉工程大学网站主页管理登记表》(附件2),《武汉工程大学网站系统配置表》(附件3),《武汉工程大学网站交接验收表》(附件4),《武汉工程大学网站资料登记表》(附件5),一式三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二)学校办公室审核人员的资格、网站内容、网站资料等。
(三)网络信息中心审核网站维护人资格、网站基础技术,网站资料等。
(四)网络信息中心协助办理网站入网,网站资料备案。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部门)申请变更校园网主页内容工作流程
(一)填写《武汉工程大学校校园网网站变更申请表》(附件6),一式三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由单位分管领导签字。
(二)学校办公室审核内容。
(三)网络信息中心办理和备案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部门变更部门网站域名申办工作流程
(一)填写《武汉工程大学校校园网网站变更申请表》(附件6),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二)网络信息中心审核、办理和备案。
第二十九条网站系统管理员变动申办工作流程
(一)申请单位填写《武汉工程大学网站系统管理员变动申请表》(附件7)。
(二)学校办公室审核人员资格,交接资料。
(三)网络信息中心审核系统维护人员的技能和交接资料。网络信息中心备案。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此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学校授权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