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毕业生快捷办理校园卡结算手续,临近毕业,请毕业生在校园卡内适度充值,尽量消费完使卡内保持零余额。
特别提醒:校园卡结算并销户后,该毕业生的校园卡的所有功能全部失效,不能再在食堂等场所消费。销户后不能再以本人的学号重新补卡。
为方便毕业生使用校园“一卡通”,校园卡的结算时间定为2015年8月31日,届时所有毕业生的卡片将统一做冻结处理进行结算。
1、因校园卡余额会统一退还到与校园卡绑定的中国银行卡中,故毕业生离校前,请一定要确认本人校园卡已绑定中国银行卡,并使中国银行卡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毕业生可通过圈存机的转账业务查询银行卡余额,以确认校园卡绑定银行卡号无误。如有问题,请及时到校园卡管理中心办理银行卡绑定业务。(注:校园卡绑定银行卡业务需学生本人携中国银行银行卡和本人身份证方可办理,使用他人银行卡无法绑定)
2、毕业生请确认校园卡状态正常,如卡片被冻结,请及时到校园卡管理中心办理解冻手续,否则无法正常结算余额。
3、如校园卡遗失,校园卡帐户上仍有余额,则不需要再补卡,可直接办理结算和销户手续(已挂失的校园卡不影响校园卡余额结算)。但涉及其他业务部门的业务欠费问题(如图书馆图书超期罚款等),应先补校园卡,再进行相关业务的办理,最后进行校园卡结算。
4、对于暂缓离校的学生,请在7月10日前,携带所在学院的暂缓离校证明,由学生本人到校园卡管理中心办理延期手续后再使用,否则,将结算并统一销户。
5、考上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如需继续使用校园卡请到校园卡管理中心办理延期手续,待报到入校后再统一换卡。
6、校园卡管理中心在结算完毕业生校园卡余额后,将余额信息统一送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办理校园卡余额退款手续。
7、校园卡退款统一通过与校园卡绑定的中国银行银行卡退还至学生本人账户,提醒广大毕业生特别注意:请各位同学不要急于注销与校园卡绑定的中国银行卡,否则可能会导致退款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