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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电子公告(BBS)管理办法

资料来源:网络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1-12-31 点击次数: []

为建立和维护武汉工程大学BBS的良好秩序,规范和保障信息发布行为,保护BBS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信息交流的畅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学校电子公告服务由学校宣传部负责管理,校园网一般不开设其他BBS,如需开设电子公告服务必须上报学校宣传部审批。

第二条学校开设校级电子公告服务,中文名为“武汉工程大学工大时空BBS”(简称:工大时空)。工大时空由武汉工程大学提供域名、设备及运作经费,管理权属武汉工程大学。教育网域名为bbs.wit.edu.cn。

第三条工大时空的管理机构为武汉工程大学宣传部,负责系统维护,审定服务栏目、监督及检查信息内容等工作。各栏目由申报部门负责维护。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网络、服务器等硬件支撑平台的技术服务工作。

第四条工大时空是武汉工程大学师生进行信息交流的平台,主要服务于教育、科研、学术探讨和信息交流,实行非商业化运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工大时空进行商业营利行为。工大时空的服务对象是通过武汉工程大学校园网或国际互联网连接进入本论坛并使用工大时空任何电子或网络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第五条工大时空实行网络用户实名注册登记制度。工大时空用户是指在工大时空注册账号后经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并认证有效的使用者为工大时空正式(或合法)用户。如无特别说明,以下的“用户”均指工大时空注册用户。工大时空游客是指非工大时空用户。

第六条用户向工大时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等各项资料必须真实和准确。在个人信息发生变动时,用户有责任及时更新个人信息。若发现用户所提供的个人信息错误或虚假,工大时空有权采取包括删除用户账号在内的相关手段停止为其提供服务,并追究用户责任。因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以及相关资料不准确或用户个人信息发生变动时未及时更改,导致工大时空不能确认其用户身份或该用户对其账号的合法使用权,由此引发的纠纷和后果由该用户自行承担。

第七条工大时空有权根据需要更改注册方式和注册内容。用户的合法权益受本论坛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在工大时空范围内受保护。任何用户均有享受工大时空所规定的权利,同时也有履行的工大时空所规定的义务。已登记销除账号或因触犯本站站规而被停止一切权限的用户,不属于本站用户。

第八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工大时空资源和服务的用户,包含但不限于本论坛的正式注册用户、作为游客登陆工大时空浏览的用户,以及将工大时空资源和服务用于工大时空以外的任何网络机构、线下媒体的个人或组织。以上用户、个人或组织在使用本论坛资源和各项服务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本论坛管理办法。如用户发生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由用户自行承担。

第九条工大时空用户享有以下权利:

⑴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大时空管理办法的前提下合理使用工大时空资源和各项服务的权利;

⑵ 用户的通信记录、聊天讯息、Blog私人区文章以及注册资料作为用户隐私,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大时空管理办法的前提下受到保护;

⑶ 满足规定条件的用户,享有工大时空相关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⑷ 满足规定条件的用户,享有申请本论坛公职的权利;

⑸ 监督工大时空管理人员,依据本管理办法提起不信任案的权利;

⑹ 按规定在工大时空投票表决、投诉、弹劾的权利;

⑺ 向工大时空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⑻ 工大时空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工大时空用户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⑴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论坛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义务;

⑵ 及时更新注册资料,保证其真实有效的义务;

⑶ 妥善保管账号的义务;

⑷ 维护本站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⑸ 维护版面、聊天室、Blog秩序,维护其他合法用户合法权利的义务;

⑹ 向工大时空管理人员报告违规行为的义务;

⑺ 向工大时空系统维护人员及时报告系统漏洞的义务。严禁利用漏洞获取不当利益、扰乱本论坛内秩序或其他攻击本站的言行;

⑻ 用户有遵守站规,配合、协助论坛管理人员开展工作,维持本论坛秩序,促进本论坛健康发展的义务;

⑼ 工大时空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工大时空用户不得利用本论坛提供的资源和服务进行违法或其他不正当的活动:

⑴ 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⑵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⑶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⑷ 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的;

⑸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⑹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⑺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⑻ 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⑼ 含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二条工大时空会员必须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⑴ 会员间互相尊重保持团结,不得在帖子里侮辱或诽谤他人

⑵ 不得发表与工大时空内容无关的广告贴;

⑶ 使用文明语言交流讨论;

⑷ 不要在工大时空内发表与主题无关或内容过少的文章;

⑸ 不要在短时间内连续发表文章或在同一主题连续回复;

⑹ 发贴前要看清各栏目说明,以便于其它会员检索及回复;

⑺ 尊重原作者,转载文章,请注明转贴。

第十三条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窃取工大时空正式(或合法)用户的帐号,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如有窃取工大时空正式(或合法)用户的帐号行为,工大时空将封禁相关IP上站权限。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校内人员,工大时空有权通报相关部门,要求按武汉工程大学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或交由司法机关处理;对校外人员,本站有权交由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工大时空各版面均任命一定数量的版主,组成版务组。各版版务组负责处理版内事务,引导版面发展,建设和维护版面精华区。所有版主都在工大时空用户中产生,对工大时空用户负责,其管理行为受本论坛全体用户监督。版务组有权依照本站站规和该版版规对版面事务执行管理。对于版主工作上的失误,工大时空用户有权向站务组举报或投诉。版主的产生、职责、管理和监督等具体规定由《武汉工程大学工大时空BBS版主管理办法》予以说明。

第十五条本办法所称权利管理电子信息,是指作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时附带的用于指明该作品、权利人或者专有使用权人,或者说明使用作品的条件的文字、数字、代码、图片。

工大时空用户在本站讨论区各版面,Blog公开区、好友区、个人文集,涂鸦区发表的原创作品(包括文章、图片),均视为公开发表。用户在本论坛发表的原创作品或代他人发表的原创作品,其著作权归权利人所有,工大时空尊重权利人的著作权。权利人如不希望作品被转贴或使用,应在作品中声明不许转贴或不得使用。作者真实身份与本站用户账号注册资料不一致的,用户账号因不可抗力被销除的、因违反工大时空管理办法被工大时空管理人员销除或被用户自行销除,导致无法确认作者的,工大时空不负责此类著作权归属的认定。

第十六条本管理办法由学校授权宣传部解释。

第十七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